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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刑事法律风险(五):受贿

许多大一些的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,都会要求供应商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。商业贿赂行为会影响企业选择到优质供应商,也可能会导致采购成本虚增。

《刑法》规定,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……”以上是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处罚规定,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,按司法解释规定,入罪门槛、量刑标准要高些。

长期以来,社会普遍关注国家工作人员受贿,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关注度不高。2023年7月14日,高层出台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,要求“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。出台司法解释,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。”

民营企业有必要关注政策风向变化,顺应政策要求,采取措施防范商业贿赂风险。将反商业贿赂作为交易过程中必须强调的事项,签署反商业贿赂条款并明确处罚措施;设立监察部门或监察岗,发挥监察监督职能,建立线索发现机制;建立奖惩机制,对拒绝贿赂、及时主动上交贿赂、坚持原则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予以奖励。

 

——商伟律师随笔